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、科研和服务社会的重要基地。为加强实验室的管理,提高实验室的综合利用能力,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和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在实验室内开展教学、科研活动,必须严格执行《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》。
二、实验课程由实验教学中心根据教务处课程表统一安排。无特殊情况,教师不得随意变更实验安排。若变更实验课时,须通过教务处安排。
三、任课教师具有组织、管理学生的责任和义务,确保实验教学正常有序。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如果设备发生故障,请及时告知值班管理人员,以便维护。
四、学生进入实验室,须严格执行《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》有关规定,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,不得携带任何食品、饮料等,保持机房的整洁、安静。
五、遵守国家法律,不得在机房浏览非法网站,传播违法信息。
六、爱护仪器设备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实验设备、连接及其它物品,不准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室外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七、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,教师和值班人员将视情节轻重,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
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实验实训教学中心